截止2013年6月,在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各地建設局、財政局及有關單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2009年至2012年期間申報的南京市、宿遷市、連云港市、贛榆縣、沭陽縣、如東縣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相繼通過部省驗收評估。
根據(jù)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文件《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驗收評估方法>的通知》建科[2014]138號文:示范市縣委托省級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對應用項目的實施量及應用效果進行形式檢查并出具形式檢查報告;示范城市建筑面積超過2萬㎡的公共建筑及超過10萬㎡的住宅項目,示范縣超過1萬㎡的公共建筑及超過5萬㎡的住宅項目或同時應用兩種以上技術類型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應進行現(xiàn)場檢測并出具性能檢測報告和能效評估報告,且現(xiàn)場檢測項目應主要委托給國家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進行測評。
我院作為南京市、宿遷市、沭陽縣、泗洪縣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的能效測評技術支撐單位,參與了示范市縣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現(xiàn)場檢測和評估工作。節(jié)能中心是院里能效測評的直接業(yè)務部門,承擔了上述能效測評的具體工作,同時協(xié)助各市縣推進可再生能源示范建設,順利完成可再生能源示范驗收。以南京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為例,我院參與重點項目的能效測評工作20項,測評建筑面積144.18萬㎡,占比20%以上,同時參與了一些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配套能力建設。
我院作為省內(nèi)唯一國家級能效測評機構,同時還參與了連云港市、昆山市、贛榆縣、張家港、海虞鎮(zhèn)、如東縣等可再生能源示范市縣的現(xiàn)場檢測,并承接了部分項目的實施量與應用效果復核工作,出具了相應的形式檢查報告、性能檢測報告與能效評估報告,得到了驗收評估專家組的充分肯定,協(xié)助各市縣順利通過可再生能源示范驗收。
(節(jié)能中心 徐曉荔)